省级财政新增19.07亿元资金加大民生投入
省委副书记、代省长姜大明在8月29日召开的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指出,为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结合中央财政支持,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筹集19.07亿元资金,集中力量解决一系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。
一、安排1.54亿元,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。今年我省已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,各地尤其是中部地区配套压力较大。为此,省政府决定安排1.54亿元,将目前省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参合农民的年人均补助标准,分别提高2元、4元和2元,达到12元、18元和28元。
二、安排1.87亿元,提高农村低保家庭补助标准,加大对城市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家庭的补助力度。今年我省已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。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,农村低保制度覆盖面较低,距离实现“应保尽保”的目标,还有较大差距。为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,省政府决定,在年初预算基础上,再安排1.67亿元,将东、中、西部地区的省级补助标准,由年初确定的每人每月3元、6元、9元,分别提高到8元、12元、16元,减轻基层配套压力。另外,考虑到今年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较快,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影响较大,省政府决定安排2000万元,用于发放省属低保对象生活补助,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,并对西部欠发达地区适当补助,确保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。
三、安排1.37亿元,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改革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,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170万学生的学杂费。所需资金,省级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,分别按40%、60%、80%的比例给予补助。
四、安排4.58亿元,启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试点。从今年起,启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试点,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。为调动各地的积极性,省级今年安排4.58亿元,按照“先化解、后奖补”的原则,根据核定的各地化解债务数额,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分别按30%、45%、60%的比例给予奖补。
五、安排4600万元,实施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,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,确保每个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。经调查测算,资助面确定为8%,资助标准为年人均1000元。所需资金,省级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,分别按40%、60%、80%的比例给予补助。
六、安排6000万元,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。目前,我省约有1380万城镇居民没有被纳入医疗保险体系,其中:学生等未成年人867万,成年未从业居民513万。为此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从今年起选择五个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,未成年和成年未从业城镇居民的保险筹资标准,分别确定为每年70元和150元。其中:对一般的未成年和成年参保对象,政府分别补助40元和60元;对未成年人中的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补助60元;对老年人补助100元;对成年人中的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补助140元。所需财政资金,省级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,分别按照40%、60%、80%的比例给予补助。
七、安排3900万元,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。山东是国家确定的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”试点省。为加强县级文化中心建设,顺利通过国家试点省验收,省政府决定对30个欠发达县,每县补助50万元。为落实好“农村电影放映工程”,省政府决定从今年9月起,每场次政府补贴200元。省级安排2400万元,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,分别按40%、60%、80%的比例给予补助。
八、安排1.41亿元,扶持生猪生产。为加快生猪生产发展,保证市场供应,稳定市场价格,根据国务院要求,省政府采取了建立能繁母猪补贴、保险制度,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,加大生猪疫病防控力度,实施猪肉储备等政策措施,并相应安排1.41亿元资金对各地予以补助。
九、安排6.85亿元,用于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政策措施。主要包括完善高校及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,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,支持“十一运会”体育场馆建设等。
上述政策落实以后,我省将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、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、最低生活保障体系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。